桐廬縣始建于三國吳黃武四年(公元225年),曾于隋開皇九年(589年)廢桐廬入錢塘縣, 至仁壽二年(602年)復置。唐武德四年(621年)析桐廬西北七鄉置分水縣,同時于桐廬置嚴州。 三年后廢嚴州及分水縣。如意元年(692年)復置分水,更縣名為武盛。神龍元年(705年)復名 分水縣。開元二十六年(738年)移桐廬縣于今縣治。寶應元年(762年)析分水西部地置昭德縣,大歷六年(771年)廢昭德還屬分水。天佑 三年(906年)劃分水東北五鄉入臨安。1949年4至5月桐、分兩縣解放,1958年11月廢新登、分水 兩縣入桐廬。1960年8月又廢富陽入桐廬,并隸屬于杭州市。1961年12月復置富陽縣,并將原新登縣轄地及原分水縣賢德公社劃歸富陽。今桐廬縣政區,基本上為原桐廬、分水兩縣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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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通信建設項目設備成套工作;指導省內通信建設項目設備成套技術的開發和應用;承擔通信建設類的省級政府采購項目需求的落實、采購文件的編制、采購過程的實施、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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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于1994年11月經省編委批準正式成立,隸屬省委、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正處級全供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