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昌平區的綜合部門,負責昌平區人民政府各項工作的落實和領導日常工作。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和檔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四)承擔區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協助安排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區政府公務接待工作。
(五)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要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應急管理的預案、體制、機制建設。
(六)負責督促檢查上級文件的執行落實情況;負責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區政府重要會議議定事項、領導同志批示和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反饋和協調工作。
(七)負責為領導同志提供重要信息和及時向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上報重要政務信息工作。
(八)負責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講話稿,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開展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九)承擔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昌平分中心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聯系人大、政協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區政府外事工作。
(十三)負責中央、市屬在昌單位、駐昌部隊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